长泰县武德路南侧锦溪建设工程(一期)


【信息时间: 2020/10/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武德路南侧锦溪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武德路南侧锦溪建设工程(一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20]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武德路南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5座箱涵、1处顶管及1处污水管。建设京元南路~人和南路箱涵(双孔5m*3.85m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65m)、祥和南路预留路口箱涵(双孔5m*4m钢筋混凝土结构,长112m)、金里村村道路口箱涵(双孔5m*4m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m)、金里低排渠穿堤箱涵(双孔5m*4.2m钢筋混凝土结构,长8m)、顺和路延长箱涵(三孔6m*3.8m钢筋混凝土结构,长5m);建设顺和路顶管(单根75DN1800排水管);建设京元南路~人和南路箱涵两侧污水管约1290m,管径为DN400~DN1000。本项目预算审核价¥49383918元(含暂列金¥18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武德路南侧锦溪建设工程(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其中顶管(单根75DN1800排水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管径≥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为大型,大型规模的项目由一级建造师承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9383918(含暂列金1850000元,暂估价/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4)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3 8:30:0020201103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103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①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104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5609830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9110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fjcy0596@163.com

电话:0596-2862209,传真:0596-2862209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

联系电话:0596-8328267、电话: 0596-8358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250601100055004001]长泰县武德路南侧锦溪建设工程(一期).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