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枋洋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枋洋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4】118 号文批复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赤岭村(枋洋中学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三层钢筋水泥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其中教学活动及辅助用房232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610平方米,生活用房47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900万元。
2.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根据漳政[2009]72号文文件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
6、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闽计价[1980]号标准计取。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7月21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
7.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2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连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 0596--8333826
电 话: 13605070669 地 址:长泰县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