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泰县官山至蔡坑(官山工业区南三道)城乡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长泰县发改局以泰发改批[2015]174号及泰发改批[2015]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泰县官山至蔡坑(官山工业区南三道)城乡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泰县官山工业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约6000万元;市政道路总长约70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主要是建设路基、改性沥青砼路面、市政管线等,配套路灯和绿化。
2.4.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和服务工作。
2.5.2. 内容:地形测量(由中标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比例1:1000)、地质勘探(须通过图审,审图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须通过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施工图设计(须通过图审,审图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及工程保修期等全过程服务。
2.7设计周期
2.7.1设计周期要求:
2.7.1设计周期要求:签订合同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地形测量,签订合同书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专家评审,签订合同书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并送施工图审查。
2.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8.1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①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8.3 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2.8.4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2.8.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桥或道路或交通工程或城市道路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2.9勘察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2.9.1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费为人民币45万元(实行固定总价包干,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9.2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20%。
2.9.3逾期违约责任:中标人未按照2.7.1设计周期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含阶段工期),直接从勘察设计费中扣除,逾期累计超过30日历天(含阶段工期)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3. 获取招标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9月1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3.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9月1日北京时间17:00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5时30分。
6.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3.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8.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5万元包干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8.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
电话:0596-8333059;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2幢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2189 传真:0596-2872189;
联系人: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