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枋洋镇尚吉溪畔公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枋洋镇尚吉溪畔公园(二次招标),已由长泰县发改局以泰发改【2014】13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枋洋镇尚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尚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45.0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0m2木廊架,一座20.6m2公厕、一座15m2六角亭、步道800m、广场铺设960m2、停车场320m2、挡土墙370m、土方回填17000m3及绿化面积3650m2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量员各一人)。
3.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悦景豪庭3幢3单元2506 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9月15日 16:00时前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元整(¥:4890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镇尚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人:小蔡 电话: 0596—8333826
电 话:13709376229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悦景豪庭3幢2506室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