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文体中心(一期、二期)空调设备采购(第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L第2014(015)号-2
本招标项目长泰文体中心(一期、二期)空调设备采购(第三次)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4]19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BT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州泰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泰文体中心(一期、二期)空调设备采购(第三次)
1.2、招标人:漳州泰达开发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是长泰文体中心(一期、二期)螺杆式冷水机组及直流变频冷媒多联机组(室内机和室外机设备)等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的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资料、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1.5、投资估算:设备总投资约 37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630万元。
1.6、交货地点:长泰文体中心工地
1.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空调的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8、交货期:20日历天(因各馆安装时间不一致,中标单位的交货时间应服从建设单位统一安排)。
1.9、资金来源:BT业主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若投标人为空调制造商,则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2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方式
3.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500万元(含设备费、设备安装费、运输费(含二次搬运)、人工费、保险费及所需材料费、税费、调试费、保修费等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5月13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委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的31%,由中标人支付。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5月13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 户 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漳州泰达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泰县人民西路北侧厦广家园4幢301室, 邮编:363900;
电 话:18905961351; 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 ,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
联系人:小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