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湖北侧及聚牛山栈道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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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湖北侧及聚牛山栈道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泰湖北侧及聚牛山栈道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漳泰发改批【2022】2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聚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区兴泰湖与聚牛山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环湖综合慢行道、聚牛山北线栈道、兴泰湖公园集散广场、移动车售卖集市、聚牛山及环湖道夜景亮化、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绿化及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956520元(含暂金14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兴泰湖北侧及聚牛山栈道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工程规模标准):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各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956520元(含暂金14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类型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6)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7)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需满足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的相关要求。(8)根据闽建筑〔2022〕3号,投标人应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详见(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 08:00:002023年0110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K<12%)(含8%,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1月10日16: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11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36786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锦江西路109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274795726@qq.com

电话:0596-8396663,传真:/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区文体中心科技馆二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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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3506250601800285001001]兴泰湖北侧及聚牛山栈道景观提升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