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经泰发改批[2014]209号文核准号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 标 人: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2.项目名称: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2.3. 监理发包范围: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工程主要包括绿化、驳岸、滚水坝、园路、路灯、管网设施、景观设施等建设,总面积约为300亩。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工程预算价4200 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泰县龙津溪西侧县城段。
2.6.建设规模: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工程主要包括绿化、驳岸、滚水坝、园路、路灯、管网设施、景观设施等建设总面积为300亩。
2.7.监理服务期限: 220天,如果服务期有延长,每延长一天监理费按600元/天计算。
2.8.质量:依据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25日至 2014年11月17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 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5.2 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期限内最高控制价为: 58 万元。[注:监理服务期限:220 天,如果服务期有延长,每延长一天监理费按600元/天计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8日08时30分。
6.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6.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4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6点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7.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上发布。
9、其他须知
1、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到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8%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683330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 联系电话:0596-2893818(含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