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岩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及职工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岩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及职工宿舍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8] 47号、泰发改批[2018]150号及泰发改批[2018]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99.6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84平方米。本次拟在用地西侧建设一栋便民服务中心及职工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2375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7731平方米,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2850平方米、设备用房、门卫、围墙、配电房、泵房、室外道路、绿化及室外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2032801元(含暂列金1480000.00元及暂估价800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799.6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084平方米。本次拟在用地西侧建设一栋便民服务中心及职工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2375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7731平方米,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2850平方米、设备用房、门卫、围墙、配电房、泵房、室外道路、绿化及室外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主楼地上7层,地下一层,檐口高度23.95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10226.17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7.5米,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及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项目主楼地上7层,地下一层,檐口高度23.95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10226.17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7.5米,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建筑物层数5~25,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032801元(含暂列金1480000.00元及暂估价800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日 08:00:00至2019年3月21日 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6%-9.99%)(含6 %,含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3月2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 种形式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泰县岩溪镇,邮编:363902
电子邮箱:yxxmb409@163.com
电话:0596-8290409,传真:0596-829040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交警大队后面D5店面,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1747204964@qq.com
电话:0596-3226177、18965377625,传真:0596-3226177
联系人:小苏、小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zzztb/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长泰县
联系电话:0596-8358399、0596-83222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