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泰发改批[2015]2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长泰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代建单位)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鹤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规模约人民币4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造价,下同): 答疑时公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详设计图纸 ;
2.6.3.咨询单位: 答疑时公布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级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8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19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范围:答疑时公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6月17日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全 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8 时
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0日8 时30分。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6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4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交易中心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