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县兴泰中心小学教学楼3#楼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泰县兴泰中心小学教学楼3#楼建设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2008]132号文 批准建设及招标,建设单位为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中心小学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一幢总建筑面积3564.71平方米的框架结构教学楼,建筑层数地上5.5层,建筑高度27.55米等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人民币7408996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泰县兴泰中心小学教学楼3#楼建设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于开标时间3天前公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和漳行政[2013]17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2月0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2016年12月04日17: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14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5日下午03 时0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长泰经济开发区 邮编: 363900
电话: 0596-8317588
联系人: 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元光北路金冠花园七栋七层 ,邮编: 363900
电子邮件: 316114560@qq.com
电话: 0596-8323206、13358319747 ,传真: 0596-8323206
联系人: 小张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优费5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