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泰一中分校1#、2#、4#教学楼及5#、6#实验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8/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长泰一中分校1#、2#、4#教学楼及5#、6#实验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泰一中分校1#、2#、4#教学楼及5#、6#实验综合楼工程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泰发改招[2013]2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城新区,东至祥和路,西至顺和路,南至人民路,北顺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设建筑面积约 24753平方米,本工程预算审核价56119726.86元(含暂列金5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一中分校1#、2#、4#教学楼及5#、6#实验综合楼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的优良标准(市级优质工程)。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厦门华旸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2.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6.3. 监理单位:待定;
2.6.4. 代建单位: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数要求,应当符合闽建建[2013]43号文的规定。
3.3. 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是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五年)有获得过漳州市“水仙杯”优良工程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获奖证明材料;
3.6. 本工程等级获“水仙杯”优良工程的,按中标总价奖2.5%,若无法达到“水仙杯”优良工程的,按中标总价反扣5%;如该项目获得省优的,按中标总价奖3.5%,如该项目未获得省优的不进行反罚(注:若该项目同时获“水仙杯”优良工程奖及省优奖的,按获奖级别高的进行奖励,奖金不进行累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1日至2014年8月25日利用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具体要求及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9月11日17:00时(含)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
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玖佰元整(¥499900元)
    6.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方式二: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
    注:开标现场签到时应提供年度保证金有关凭证或单笔汇款凭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08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08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招标代理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40%计取,根据闽价〔2003〕服423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txzfwzx.changtai.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地  址:长泰县财政局附属楼
    联系人:卢玉卿 
    电  话:0596-832768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传真):0596-2631717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87号龙江明珠15幢B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