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室外配套工程已由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9]80号、泰发改批[2021]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长泰区银泰路南侧在建医院工程的西侧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室外配套工程的室外土建、安装、绿化种植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5593990.87 元(含暂列金270000元);K=10%,工程发包价为5064344.05元(含暂列金27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一期)室外配套工程的室外土建、安装、绿化种植养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593990.87 元(含暂列金27000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中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中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预算审核价5593990.87 元(含暂列金27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④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⑤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⑥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⑦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⑧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4日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12: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6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8327680,传真:/
联系人: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gzjl0596@163.com
电话:0596-2911501,传真:/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长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中山北路
联系电话:0596-8358686、0596-832826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泰区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0596-833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