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


【信息时间: 2018/3/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已由  泰水利【201716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华广(ZZ-2018)泰招字0403

2.2 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

2.3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729.73万元;

2.4 最高控制价: 11650000元(含暂列金650000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招标内容为划定生态岸线、蓝线,改善河床、修复河滩、河岸等,并新建亲水便民等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00个日历天(日历天/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8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8万元;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425 17:30:00秒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zgcjyzx.com/Front),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3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426 08:30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定于//(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项目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叶先生

    址:长泰县枋洋镇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0596-82551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万豪国际3504室,邮编: 363900

电话:  0596-832320513859243111 ;传真:0596-8323205 

联系人:  小郑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监督主管部门: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长泰县水利局

9承包人应遵循保护河道自然原生态原则,施工过程中禁止随意破坏河道中的孤石、基岩、花草、林木,禁止开采河道沙石用于出售或用于本项目和其它项目施工,若经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一次,承包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发包人将再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经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项两次或累计两次,则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本次施工中禁止随意使用施工机械,若需使用施工机械应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若违反本规定每被发现一台次,发包人将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中标后28天内),由中标人与工程预算审核单位进行工程量核对,有误差导致影响总价在±3%以内的不做调整,逾期未提出工程量核对申请报告,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的权力。

                                                             

招标人: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项目管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0328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506010000026001001]福建省长泰县龙津溪(枋洋段)安全生态水系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