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梅峰涝片北湖排涝渠工程复议(第1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诏安县城区梅峰涝片北湖排涝渠工程复议(第1次)
2.招标人:诏安县东西溪河道工作站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5606057601
3.招标代理: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电话:0596-2688575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中标候选人: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叁万肆仟玖佰肆拾玖元整(¥19634949.00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冯明 注册编号:粤2442011201200987
项目技术负责人:梁敏
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丽娟(组长)、陈水渊、吴毅鑫、郑曲全、戴建泉
10.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1、福建润鑫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条款,初步审查不通过;2、中达(福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条款,初步评审不通过。
12.本次复议情况说明:诏安县城区梅峰涝片北湖排涝渠工程于2021年12月20日08:30时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依法开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的质疑,于2021年12月27日对本项目进行暂停招投标活动同时进行网上公示。经招标人及监管部门调查及结果分析,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022年01月10日确定组织原评审小组对本项目进行信用得分复核,复核时间为2022年01月13日上午10:30时。经评审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信用得分复核后仍确定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3.公示时间:2022年01月14日至2022年01月24日。
14.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15.监督部门:诏安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6-6091196
招标人:诏安县东西溪河道工作站
招标代理: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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