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省道309线诏安段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工程(K39+020~K41+629.625) 答疑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夹中未见《工程量清单说明》文件,请补充。
答:请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答疑正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招标文件P16页、P55页中均提到“其中级配碎石底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道路工程暂按1561388.83元,不得优惠;中标后由公路局另行施工;中标方需甩项扣除。”而工程量清单第300章中关于5%水泥稳定碎石层和级配碎石底基层有明确的清单细目。问5%水泥稳定碎石层和级配碎石底基层该如何报价,1561388.83元的金额如何分配到相应的清单细目中?填写在什么位置?请明确。
答:“级配碎石底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道路工程暂按1561388.83元,不得优惠”金额有误,现更改为:级配碎石底基层、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道路工程暂按1478013.42元,不得优惠”。如何分配到相应的清单细目中,填写在什么位置,详见工程审核书(后附)。
3、招标文件P4页提到“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要求,而招标文件P75页“(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要求填写拟在本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为“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含临时)”,前后关于项目经理建造师是“二级及以上”还是“一级”不统一,请明确。
答: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要求。
4、招标文件P16页提到安全生产费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第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进行计算并填写总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请明确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的具体计算方法。
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闽交建〔2012〕115号文、闽路建[2013]1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等的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按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列入第100章102-3子目中,并在信用考核阶段加强使用情况监督。”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后附)。
5、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下载答疑正文。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以最后一次发布的答疑正文为准。
招标人: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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