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滨海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P9第3.7(2)条款和P58第21.1条款中“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更改为“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进行核验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本工程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软件版已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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