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农业综合开发亚湖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一标段)答疑纪要
各投标企业:
答疑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截止时间因投标人未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问,故本工程不做答疑。
补充通知
1、本工程的招标编号为:zjobzz[2014]039号
2、招标文件第23页“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更改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柒佰玖拾肆万贰仟肆佰肆拾玖元整(含暂列金:肆拾万元)(¥7942449元)(含暂列金:40万元)
招标人:诏安县农业综合开发亚湖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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