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庄溪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原文件中:
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01月18日16:00时之前”修改为“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01月18日16:00时之前”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19日上午08:30时”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9日上午08:30时”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如有不符,以本修改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诏安县庄溪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