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新综合大楼基础设施(部分)及业务用房(部分)装修工程
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二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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