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江滨新区北湖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答疑
一、答疑:
1、问: 根据“闽建考[2009]2号文件:做好建筑施工企业机管员岗位证书申报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及“闽建建[2008]42号文件: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无针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关于配备试验员”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应取消对试验员配备的要求!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1)本工程:①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②低价风险金为2×(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③工程款支付至70%后需扣留30%为质保金,退还时间均为工程竣工验收养护期(一年)满后方一次性(不计利息)返还,且无工程预付款。做为投标人有权利提出疑问:本项目类似于BT招标,是否招标人在工程建设投入资金上有极大的困难?或有该项目有操作内幕,否则如何可以公正确保工程竣工后的款项支付问题?(2)按本招标要求,本项目没有预付款,履约担保金、低价风险金、施工总造价的30%质保金都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一年养护期满后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招标人这样的招标要求过分苛刻,属于不公平不公正的霸王条款,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的基本原则,太不合理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园林绿化工程不对试验员做要求,请予以取消。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3年9月9日18:0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服装。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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