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官陂中学综合教学楼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11/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省诏安县官陂中学综合教学楼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潜在投标人:

1、问题描述:本项目未见预算审核价软件版文件,请招标人予以补充提供。

答: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预算审核价软件版文件不予提供。

2、问题描述:投标须知前附表26条中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第三章评标办法第1节第7条内容:本工程不涉及危大工程;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条第15点又有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提供技术文件。 请代理明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危大工程技术文件?

答:原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条第“15.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基坑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为已在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接受并认可了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并进行了投标报价,招标人对此不再调整。根据住建部第37号令、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注:①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书扫描件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社保扫描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 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可只提供技术文件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部分。更改为“15.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书扫描件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社保扫描件,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提供

3、原文招标公告第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更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更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5、项目名称以“福建省诏安县官陂中学综合教学楼为准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EXCEL格式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条款的均相应修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