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度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002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但投标人需相应做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盖章扫描件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函。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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