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7/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工程
补充通知01号
 
1、问“诏安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二标段工程”这两标标书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5.1.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上所署单位(社保认定标准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准。能否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社保证明上所署单位(社保认定标准同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准呢?
答:为证明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同时附上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的,注册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参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符。若投标人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的,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应与参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符。社保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问: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能否兼任?
答: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