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更正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经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3]1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诏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县城,康华西路南侧,新文体中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图书馆、文化馆建筑面积4265.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9 月 28 日17:00前(含);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9月 29 日 下 午 3 时00分前;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许副 电话:0596—33227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联 系 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965573 传真:0596-2965572
1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