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建设农场2017年贫困农场果园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通知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国营诏安建设农场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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