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村综合市场综合楼工程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企业:
一、答疑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5月3日下午17:00时截止时间因投标人未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提出任何疑问,故本工程不做答疑。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102页二、投标函附录
更改为“(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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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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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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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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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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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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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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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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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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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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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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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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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或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方式提交。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次性还清,均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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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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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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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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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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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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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竣工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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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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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包人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交付使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偿付逾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仟元,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履约担保金或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抵。当延误工期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金。(工期提前不予奖励),承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要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违约致工期延长造成附加监理工作的报酬,由承包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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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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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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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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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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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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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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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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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额度:不支付预付款(备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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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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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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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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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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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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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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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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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留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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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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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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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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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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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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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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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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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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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2、更改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自行重新下载。
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梅溪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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