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诏安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诏安金都大道(院前路至南二路)、诏安金都大道(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及诏安金都北路(国道324线至金都大道)等五个项目勘察设计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诏安金都中路、诏安金都大道、诏安金都大道及诏安金都北路等五个项目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4/11/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诏安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诏安金都大道(院前路至南二路)、诏安金都大道(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及诏安金都北路(国道324线至金都大道)等五个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L2014010)号-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诏安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诏安金都大道(院前路至南二路)、诏安金都大道(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及诏安金都北路(国道324线至金都大道)等五个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147号文、诏发改【201033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诏安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诏安金都大道(院前路至南二路)、诏安金都大道(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及诏安金都北路(国道324线至金都大道)等五个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内;
2.3工程建设规模:①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金都东路(院前路至552规划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长3公里,宽18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②诏安金都中路(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勘察设计长2.5公里,宽24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③诏安金都大道(院前路至南二路)勘察设计长1.3公里,宽32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④诏安金都大道(552规划道路至金都北路)勘察设计长2.5公里,宽32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⑤诏安金都北路(国道324线至金都大道)勘察设计长0.8公里,宽32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水泥路面,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
2.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0500万元;
2.5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测绘、钻探等作业;
2.6.3 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建设路基、路面、给排水、路灯照明、交通标志、绿化景观、电力电信工程、排污等。
2.7勘察设计周期:
2.7.1方案设计(含初勘):30日历天;
    2.7.2初步设计(含详勘):30日历天;
2.7.3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7.4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2.8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9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相关资质:
1)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甲级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市政行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员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126日至20141130日必须登录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费用
6.1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标准计取下浮40%
6.2勘察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 100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121717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7.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12188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2014121883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诏安金星雨亭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600495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C2501
联系人:小黄         话:0596-2966550   传真:0596-2966551
11、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