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南诏镇光良、澹园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由县级财政统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澹园社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8461190.38元(含暂列金87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涉及安居工程、侨房宿舍、财政局宿舍等7个老旧小区,共有宿舍楼33栋,现有住户共921户,总建筑面积84020平方,改造红线总面积48000.8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老旧破损路面拆除及恢复硬化、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及水、电、气三表地下管网改造、立面改造、楼道整治、绿化整治,以及县城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养老扶幼、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8461190.38元 含暂列金8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 08:00:00至2021年6月10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10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贰仟叁佰元整(¥ 3323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48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9677666,,传真:/
联系人: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中骏蓝湾香郡(二期)14栋1515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57442648@qq.com
电话:18859636220、0596-3331321,传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沈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