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己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财政厅文件以闽水农水【201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霞葛镇和官陂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2749.66万元。本次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
2.3招标范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诏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主要建设任务:建设项目以农田连片的小型水源工程及田间配套灌排渠系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同意改造水源工程5处,均为小型引水堰;新建、改造灌溉渠道78.11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1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600亩,其中管道灌溉200亩,喷灌400亩;配套整治排水沟6.8km。2015年度项目实施后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27万亩,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6万亩。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年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0.13万吨。
2.4勘察设计周期:
(1)勘察人根据设计人任务时间节点的要求分期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2)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
(3)后续设计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5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本单位员工;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设计单位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1日至2015年08月15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07日上午08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为7%~9.99%)。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9月06日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诏安县霞葛镇
邮 编:363512
联系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139601750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小许
办公电话/传真:0596-2631717
邮 箱:huachunzbdl@163.com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