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纵二线诏安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BT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国省干线纵二线诏安城关过境段公路工程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3]23号)批准立项,中共诏安县委四套班子7月11日会议(会议纪要编号为[2013]14号)、诏安县人民政府2014年第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编号为[2014]1号)同意该项目采用BT方式融资建设,BT业主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现委托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招标公告。
1、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16.71公里,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米,设计时速80km/h,采用水泥砼路面;本路线起点位于原国道324线K450+883.732处,地处诏安县桥东镇下寮村,与诏安县下宫线疏港公路形成十字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诏安南诏镇城区规划路方向延伸,新建东溪大桥,经深桥镇、深桥村、凤寮村、考湖村、径尾、郭寮村、庄上村、西坑村、华表村,终点与原国道324线K465+163.798交叉,终点桩号K16+710.175。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
2、项目地点:位于诏安县境内。
3、项目BT融资规模:项目总融资额4.6876亿元(未含暂列金人民币0.21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3.6876亿元(未含暂列金人民币0.21亿元)、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责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管理、项目移交。
5、建设期限:7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年检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的主要施工方应为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须明确指定项目主要融资方为项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责任及义务须在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并连带承担《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BT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现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责任。
2、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主要融资方提供):
提供2011年~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三年来每年企业均有盈利(主要融资方为新设立企业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并由另一成员方提供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3、融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主要融资方提供)
⑴、投标人应有能力确保在接到BT业主通知后5天内将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BT业主指定账户。
⑵、投标人应有能力在投标期间提供银行开具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的资信证明。
4、类似工程经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以下类似工程经验要求由联合体中主要施工方提供。)
⑴、企业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的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路基、路面等,其中路面结构形式不限)工程经验。
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规模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的已交(竣)工验收合格的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含路基、路面等,其中路面结构形式不限)工程经验。
5、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⑴、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以下人员应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公司法人、项目技术主管、财务负责人、现场管理代表等。其中项目公司法人须在投标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务。
⑵、施工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以下人员应为联合体中主要施工方本单位在职人员。)
①、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施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②、项目副经理1名,具备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从事桥梁施工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年限;
③、项目总工1名,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项目副总工1名,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桥梁施工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年限;
⑤、施工员4名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桥梁工程师至少2名及以上;
⑥、质检员2名及以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⑦、安全员2名及以上,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⑧、材料员2名及以上;
⑨、造价员(持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员证)1名及以上。
6、企业信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要求主要融资方)须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要求联合体双方)须诚实守信且无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
三、项目回购
(一)回购总价
回购总价=投资本金+投资回报。
1、投资本金=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工程核定建安费×(1-投标人自报工程建安费优惠率K),本项目K取值范围:0%≤K≤12%。
2、投资回报=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投资回报+工程核定建安费投资回报
⑴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投资回报=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建设期投资回报+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回购期投资回报
⑵工程核定建安费投资回报=工程核定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工程核定建安费回购期投资回报
其中:①工程核定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工程核定建安费×(1-投标人自报工程建安费优惠率K)×年投资回报率/360天×建设工期×50%。
②投资回报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1+投标人自报年投资回报率上浮比例N),本项目N取值范围:0%≤N≤45%。
(二)回购期和回购价款支付
1、项目投资本金的回购: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回购,回购期三年,回购比例为40%、30%、30%。每年分两次回购,投资本金回购款的支付时间固定为每年的6月10日、12月10日,并由BT业主根据当期回购比例确定本次回购具体比例并提前一个月通知BT投资人。
2、由BT业主支配使用的资金额建设期投资回报的支付: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一次性支付。
3、工程核定建安费建设期投资回报的支付:从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4、回购期投资回报的支付: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始回购,回购期限为三年。支付时点固定为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的6月10日,12月10日。
(三)回购形式:现金回购。
(四)回购保障:诏安县财政局出具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回购价款的还款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4月2日(含2014年4月2日)17:00前汇达指定账户;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⑵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下午15:0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诏安县梅园北路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3606998978、0596-3326974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小朱、小张。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帐户,以收款人的收款日期为准:
帐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招标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