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标)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宏志学生食宿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宏志学生食宿楼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8]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学生食堂楼总建筑面积4110.61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062.837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920.51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3000万之间;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1695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2)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系统截图)。(4)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5)投标人和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存在被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任务或限制投标的情形;(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25日08:00:00至2019年01月29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的取值区间为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2月14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捌万元人民币(¥18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形式、银行保函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2月1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第一中学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澹园路44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320443,传真:/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华峰社区花墩新区79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3326658,传真:0596-2161156
联系人:小陈,小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400-850-3300、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421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