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中学挡土墙、围墙与校门工程及
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及市政工程招标公告(更正)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中学挡土墙、围墙与校门工程及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及市政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5】96号、诏发改【2015】97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州乡梅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中学挡土墙、围墙与校门工程总投资约594.6万元,预算审核价2661226.35元;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及市政工程总投资估算1057.16万元;预算审核价7417139.73元。
2.3项目建设内容: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中学挡土墙、围墙与校门工程主要建设砼砌毛石挡土墙482米、围墙1715.3米以及学校传达室2间90平方米。
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及市政工程主要建设砼砌毛石挡土墙959.70米、3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及混凝土挡土墙排水沟297.6米、铺设校区给排水管道1632.6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人数要求,应当符合闽建建[2013]43号文的规定。
3.3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09月 29日至2015年10月 0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5%)
福建省诏安县梅洲中学挡土墙、围墙与校门工程发包价为:2310269.96 元;
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运动场及市政工程发包价为6432401.82 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20 日下午16: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
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
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年 10月 21日 08:3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7.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洲乡中心小学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9069688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
联系人:小沈
电话:0596—2893818,传真:0596—289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