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一轮海堤除险加固三期项目诏安县后江海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新一轮海堤除险加固三期项目诏安县后江海堤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新一轮海堤除险加固三期项目诏安县后江海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
2.3 项目规模:按照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等级4级,加固海堤总长1.06km,项目总投资750.17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福建省新一轮海堤除险加固三期项目诏安县后江海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造价资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取值区间为10%~11.99%)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8月19日17时00 分前汇达以下招标人指定帐户;
开户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开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1: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方式2: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3.5万元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招标代理费及工程交易服务费
10.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 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梅岭镇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426室
邮政编码:3635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小陈
电话:13328814996 电话:0596-266805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jzy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