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霞葛镇庵下溪拦河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霞葛镇庵下溪拦河坝工程已由诏安县水利局以诏水利[2015]1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投资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霞葛镇;
2.2.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39.30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20347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3.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零叁佰肆拾柒元(含暂列金150000元)[¥:1620347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4.招标范围:诏安县霞葛镇庵下溪拦河坝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和造价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
(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18日16: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③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④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取值范围为10%~12%;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5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9日上午08:3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霞葛镇
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1332833466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联系人:小杨、小许
办公电话:0596-2631717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