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赤水溪小流域)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赤水溪小流域)已由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土保持学会以闽水水保【2016】25号、闽水保学会【2016】函06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加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赤水溪小流域)
2.2 建设地点:诏安县白洋乡。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概算投资约625.3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面积86.04hm2,封禁治理749.26hm2,蓄水池9口,建设安全生态水系3.55,机耕路2.54km,排水沟2.54km,水保公园1处。预算审核价5245192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5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GB/T15773-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诏安县2016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赤水溪小流域)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实行施工到位制度。
3.4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和造价人员等,且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8日8:30时,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还应提交保证金转账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取值区间为8.00%~9.99%)。
8.1方式一: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4月27日16:00时前汇达以下招标人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全 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帐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8.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8.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8.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招标人: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69546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以谦 联系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玉峰南路45号(移动大门旁)
联系电话:0596-3332123 传真:0596-2569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