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太平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诏安县太平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漳州市水利局以漳发改审【2014】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太平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
2.3. 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4. 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太平镇榕城村、新营村、林塘村、科下村、文山村、白叶村、太平村、元中村、雪里村、河布村、山前村、走马村等19个行政村的供水工程。供水总规模9210吨/日,供水保证率95%,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程量清单所含内容、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1545471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竣工结算审核、缺陷责任期间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一年(从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起)。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的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足够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企业。
3.3.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监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1月3日17:00(含)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等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诏安县太平镇 邮政编码:363500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6596875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路香格里拉12幢1103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游 电话:0596-6153586 传真:0596-2922153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