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7/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6202号文、【2017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27769794.78(含暂列金:132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2957.4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幢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27769794.78含(暂列金:132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
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对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
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6.3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漳政办【2012】222号文等相关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7   19 日至 2017  7  23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打开。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取值范围为10.00%  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8  9  16:00 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8  10 8  30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8章)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诏安教育信息网等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
电话:18959688196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
电子邮件:huachunzbdl@163.com     邮编:3630005
电话:0596-2161638
联系人: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监督单位: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4201707184801147324]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