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文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房及公厕、西侧看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文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房及公厕、西侧看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7】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诏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文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房及公厕、西侧看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西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诏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文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房及公厕、西侧看台、室外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主要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4330.00平方米、西侧看台2077.92平方米、管理房及生态公厕136.60平方米、配电室80平方米,铺贴块料地面面积15500平方米,绿化16500平方米,配套区域内给排水、消防、通讯通信等基础设施;本次招标建安总造价约1229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监理服务费以1.72%固定费率统一进行报价[实际支付的监理服务收费以施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即:实际支付的监理费=(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 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5 日至2017年 6 月 19 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 7 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具体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 10 日8: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总监理工程师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0596429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3幢201室
联系人:小游 电 话:0596-615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