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诏安县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已经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2】119、182、183、184、185号文)批复核准,现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一、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诏安县南湖公园片区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668万元(其中,江滨路长1450米,宽30米,华林南路长381米,宽60米,两条路造价约为4798.05万元;湿地公园项目造价约为7601.59万元;土地一级开发及城市综合体土方工程造价约为3268.36万元)。
4、监理发包范围: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设计图纸。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满。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⑵合格的营业执照。
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⑷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投标人不隐瞒真实情况,招标人保持事后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招标人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权;已签订合同的将按中标人单方违约进行处理。)
⑸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9 月 2 日 12: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1500元 整 。
4、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9 月 3 日9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 9 月 3 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 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外马路 邮编:363500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96—3359925、186506907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传真:0596—2667456
联系人:小罗、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