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4/9/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诏发改【201459号文批准建设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招 标 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2、项目名称: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1.3、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4840.28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624016.67元。
1.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1.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以及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
1.6、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1.7、工程规模:改造道路总长3.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人行道及辅助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通信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设计标准为主线为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非机动车道及辅道为四级公路(支路);道路红线60米;设计时速主线60km/h,辅道20km/h;荷载标准为路面设计轴载:BZZ-100KN。(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1.8、监理范围: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招标项目的准备期、施工期、质保期等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施工监理企业资质
2.3、投标人拟派于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路桥相关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职称。
2.4拟派出的项目部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及闽建建[2014]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若非漳州市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9 18 日至2014 9 23日,每天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四、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本工程的监理费发包价(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75.50  万元(计算公式详见招标文件),由投标人统一报价。
    4.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价),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4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及专家评审费、监督费等开标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元整(小写:¥15100元)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 10 13  日北京时间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县324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注: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1014 15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
联系人1:郭先生         电话:: 13459660680
联系人2:林先生         电话:: 137747556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101 

联系人:小王           电话:186627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