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诏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金星乡片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诏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金星乡片区,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网农业【2016】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00.37万元,其中本项目预算审核总价为4331575.40元;
2.3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即招标最高控制价A)为:人民币肆佰叁拾叁万壹仟伍佰柒拾伍元肆角零分(¥4331575.4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梯田工程按2022亩、坡改梯按670亩、坡改梯(石梗梯田)按82亩、蓄水池(12m3)按16口、排水沟(30*30)5.68km、机耕道路(水泥路3.5m)按5.68km、地埂植物按80亩百喜草种植191000株(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4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0 月 9 日下午16: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为10.00%~11.99%);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8 日至2016年 9 月 22 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10 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
⑤、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0022564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幢501, 邮编: 363000
诏安县中山西路278号(良峰公园大门旁),邮编: 363500
电子邮件: fjgxzz@163.com
电话: 0596-2893818(漳州),0596-3330882(诏安) ,传真:0596-2893818
联系人: 小陈(漳州),小曾(诏安)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