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田厝海角湾(神童山)景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田厝海角湾(神童山)景观一期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5】E11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渔港海角湾(神童山)。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83.0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观景休闲木栈道约450米、木质听涛亭一座(高5米、顶宽5.4米)、抗倭文化广场一座36平米(含高4.8米戚继光石雕像一座)、特色坐凳9个(石基座木塑面);景观六角亭改造一座(铺设花岗岩地面、清洗机涂刷涂料);安装一般路灯4套、装饰灯17套等。
2.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监理单位:【待定】
2.6.2、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6.3、审核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3】5号文)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文)的通知执行并提供相应材料;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规定, 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签字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进行核实;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规定, 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签字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进行核实。
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10%~11.99%(含))。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30日16:00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人单位(应填写全称,项目名称)基本帐户汇达到(时间以银行收账单为准)指定帐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帐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诏安田厝海角湾(神童山)景观一期工程投标保证金” )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8:30 时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1日8:30 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诏安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9596303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林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交易中心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