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太平镇造福工程走马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镇造福工程走马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 已由诏安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以诏农办【2014】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投资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202.873万元,本次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小写¥:1652400元)。
2.2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
2.4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拟招标的为诏安县太平镇造福工程走马村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工程,位于诏安县境内,预算审核价为壹佰陆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小写¥:16524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6 工期:21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公路工程或路桥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6日8时30分。
5.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通过网络递交;提交网址为https://www.zzgcjyzx.com/zzhy/login_03.aspx,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32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7时
6.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指定帐户:{ 汇款单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要求银行录入,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进帐单上盖章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并随带原件备查).
‚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地址: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邮 编:363509 ;
电话: 13559671889 ,联系人: 徐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中心A座602 ,
邮编:363000 ;
电话: 0596-2955085 传真: 0596-2955085 ;
联系人:黄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