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镇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东镇美丽家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水利局以诏水利【2021】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库区移民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桥东镇下寮村、西浒村和村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桥东镇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548.1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77.5万元),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63537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桥东镇美丽家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硬化村西村道路4724.9平方米,浆砌片石挡墙158.4立方米,路基填土方715立方米,安装独立杆LED灯104盏。硬化西浒村道路3027.8平方米,浆砌片石挡墙1096.3立方米,路基填土方4288立方米,清淤外运324.6立方米,新建排水管涵193米。硬化下寮村道路5476平方米,浆砌片石挡墙65立方米,路基填土方684立方米,新建排水管涵192米,破除旧路面405平方米。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答疑纪要和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项目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规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463537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2万元),发包价为:人民币4183834.04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2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19〕88号文、闽建告字〔2020〕59号文、闽建告字〔2020〕111号文、闽建告字〔2020〕162号文、闽建告字〔2020〕163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日 8:00:00至2021年4月15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15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06941914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外滩11幢3202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zc2957555@sina.com
电话:13850591889,传真:/
联系人:小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水利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西路1号
联系电话:0596-33327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