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镇镇有干线”九侯山景区至纵二线(公子店村)公路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镇镇有干线”九侯山景区至纵二线(公子店村)公路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编制并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5]73号文批准,经报请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诏安县人民政府2015年第二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纪要编号为[2015]2号),采用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移交)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BT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二级公路,位于诏安县境内,路线全长7.819公里,设计速度60km/h,桥梁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双向四车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置中桥66.04m/1座、涵洞27道。本项目路线起于国省干线纵二线金星乡公子店村(测设桩号K9+333,对应国道324线桩号K443+321),途经金都工业集中区、丁寮村、丁寮水库、湖岩茶场、厚福寨、田中央、湖内村,终点位于九侯山景区山门处(测设桩号K17+151.784),与县道X525线对接。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设计、交通安全设施附属工程等。本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投资概算约为18288万元人民币,建安费为11778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15329380.07元(含暂估价26784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诏安县“镇镇有干线”九侯山景区至纵二线(公子店村)公路工程的BT投资人,中标后,BT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缺陷责任期管理并承担风险,工程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将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3 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回购事宜:本项目回购方式为分期回购,回购期限为 三年 ,回购资金来源为人大通过财政担保,回购担保 有 。预计融资利息为7.2%,(按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预计投资回报率为7.2%,(按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施工企业名录库内(提供有效的名录库公布名单);
(2) 投标人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3年度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自有资金不少于6400万元;
(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5)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成功完成一项已竣(交)工验收合格二级或以上普通公路(长3公里及以上)的工程经验。(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款(部分或全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
3.3 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与本项目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等级的,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若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具备本项目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4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应于2015年07月03日上午8:3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年07月03日上午8 时30分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9.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07 月02日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
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345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 6100 1001 0000 0185 73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诏安县公路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22号
联 系 人: 朱小姐
电 话:0596-3326974
传 真:0596-333163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1110号
联 系 人:小许
电 话:0596-2631717
传 真:0596-2631717
邮 箱:huachunzbdl@163.com
201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