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南雅园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城区公共停车场—南雅园停车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20]12号文及诏发改[2020]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812.6㎡,建设面积约为6942.1㎡,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一南雅园停车场停车位235个,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抗震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8812.6㎡,建设面积约为6942.1㎡,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一南雅园停车场停车位235个,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抗震设计∶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本项目为市政停车场工程,建设面积约为6942.1平方米≥5000平方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承担“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预算价为334.5555万元≤1000万元单项合同金额,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905638.68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12800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970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15800元);发包价为2682211.58元(含暂列金人民币112800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970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158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必须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停车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④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凭据,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相关凭据原件扫描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0日 16:00:00至2020年10月14日 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8.0.1.12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14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0月1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梅园北路1号,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359242,传真:/
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广场SOHO公寓B座313~316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hlgczx@126.com
电话:0596-2198777,传真:/
联系人:小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
招标人:诏安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