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园市场设施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名称) 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备[2022]E110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诏安县桥东镇桥园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由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桥园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晋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桥东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市场整修及扩建摊位,增设大门及铁艺围栏,配套周边道路及场地硬化、雨污分流改造、市场公共照明、供水供电、消防等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5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0万元,其他投资2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桥园市场设施提升工程(二期),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4652635.48元(含暂列金200000元),发包价为4207371.91元(含暂列金2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不适用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为防止人员聚集,防控期间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08 时 30 分 00 秒至2022 年 11 月03日08时30 分 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3日08: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子保函或年度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桥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桥东镇桥园村,邮编:36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06942568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晋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7-1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35006,传真:/
联系人:小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33242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联系电话:0596-6096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