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6】202号文、【2017】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957.4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2979.6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2.6.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监理服务费以 1.12% 固定费率统一进行报价[监理费=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赶工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若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延长或分项实施,委托人均不给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
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30 日至2017 年 7 月 4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16: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具体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捌佰元 整(¥ 5800 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保证金提交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 7 月 25 日08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U盘)备用。
7.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注册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总监可作为被授权人参加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南诏镇中心小学(盖章)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五一村
电话:18959688196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联系人:小邹
联系电话:0596-2161638、0596-2631717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