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福建省2015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海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2015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海堤工程(项目名称)根据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诏发改【2015】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2015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海堤工程;
2.2建设地点: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村;
2.3资金来源: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2.4工程建设规模:按照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等级4级;加固海堤总长1.72km,工程估算投资99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2015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金星乡黎明海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
2.6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拟派出的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师或水利造价员和安全员等,且上述人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4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购买,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理。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K取值区间为11.0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11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2日08 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8、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8时3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750180959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0596--2893818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
11、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户 名: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 号:9080610010010000018573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