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社会福利中心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诏安县社会福利中心配电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诏发改【2013】158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福建省诏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诏安县民政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约为141万元,预算审核价为1311032 元。建设一间变压器室,一间高低压配电室,一间发电机室,共新装7面低压抽屉式GCK开关柜、4面高压柜、2台500kVA变压器、1台160KW柴油发电机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1180000元;
2.5. 工期要求:10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供齐全部货物并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验收、移交、等工作。)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州泰和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能源(或电力)行业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13日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13日17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说明:
①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0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08时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http://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诏安县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8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338333044 电话/传真:0596—2680609
10.监管部门:诏安县发改局 0596-3326802 诏安县建设局 0596-3322262